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学生社团: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校园文化,充分发扬社团民主,体现社团人意志,切实保障社团人的民主权利,促进社团稳健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社团建设,及时总结社团联及我校社团工作,根据《浙江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由浙江财经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的实际情况,拟定于2017年12月下旬召开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深入贯彻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党代会和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总结浙江财经大学更名以来的社团联和社团建设工作,紧密围绕“繁荣校园文化,打造精品社团”这一目标,提升社团活力,加强社团联组织建设,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团结带领全体社团联成员和社团成员砥砺奋进、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打造更多更新的精品社团,举办更多更优秀的社团活动,为繁荣浙江财经大学校园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 校团委领导讲话;
2. 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
4. 通过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1.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初定代表170名。
2. 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校社团联、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各社团这3个选举单位。
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酝酿提名,根据多数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报所在团委同意后,按20%的差额提交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或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四、新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新一届委员会拟由19人组成,委员由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0%;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常委由新一届委员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为20%。等额选举产生主席1名,副主席5名。
2. 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校团委的指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校社团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成员和社团成员的多数意见,经校团委同意后,确定第一届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附件: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 3.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x
附件 4.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 5.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docx
附件 6.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 7.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1: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筹备委员会名单
主 任:程慧珍(女)
副主任:邵天添(女) 杨泽平 杨星宇
吴韵祺(女) 赵宇婷(女) 魏嘉敏(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逸 马晨(女) 王 依(女)
李 艳(女) 邹玉玲(女) 严佳园(女)
陈紫漪(女) 周吟风(女) 钟佩伦(女)
徐汪辉 殷佳慧(女) 程 雨
颜跃阳(女)
附2: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必须是从事社团工作或参加社团活动的在校注册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团的各项工作,热心社团的事业;
(三)能够在自身学习、学生社团工作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四)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能够同广大学生社团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学生社团成员的拥护与信任,正确行使学生社团的权力;
(五)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当选为代表:
1、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后30%;
2、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代表比例
(一)代表构成: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基本上按学生社团会员人数的1%确定。以校社团联、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各社团为选举单位,名额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
代表的构成本着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把代表名额分配校社团联、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各社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
组成单位 |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 |
社团管理中心 |
社团 |
合计 |
第一代表团 |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
25 |
0 |
25 |
第二代表团 |
校团委下社团代表团 |
1 |
28 |
29 |
第三代表团 |
校团委下社团代表团 |
0 |
28 |
28 |
第四代表团 |
财政税务学院代表团 |
1 |
3 |
4 |
第五代表团 |
公共管理学院代表团 |
1 |
8 |
9 |
第六代表团 |
会计学院代表团 |
1 |
8 |
9 |
第七代表团 |
金融学院代表团 |
1 |
8 |
9 |
第八代表团 |
工商管理学院代表团 |
1 |
6 |
7 |
第九代表团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代表团 |
1 |
5 |
6 |
第十代表团 |
经济学院代表团 |
1 |
5 |
6 |
第十一代表团 |
法学院代表团 |
1 |
5 |
6 |
第十二代表团 |
外国语学院代表团 |
1 |
6 |
7 |
第十三代表团 |
数据科学学院代表团 |
1 |
4 |
5 |
第十四代表团 |
人文与传播学院代表团 |
1 |
8 |
9 |
第十五代表团 |
艺术学院代表团 |
1 |
2 |
3 |
第十六代表团 |
东方学院代表团 |
8 |
0 |
8 |
|
合 计 |
46 |
124 |
170 |
注:被确定为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的人员,即为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不占所在单位代表名额。
三、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具体办法:学生代表由各学生组织的多数人提名,按照差额20%经内部民主选举,填写代表登记表后,经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产生。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分为16个代表团,以各学院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及社团为单位分为12个代表团,挂靠在校团委下的社团分为2个代表团(含园区社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为1个代表团,东方学院分为1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各一名。
四、代表推荐截止时间: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3: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凡有一年及以上社团管理经验的,具有浙江财经大学学籍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作为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领导能力;
(三)团结同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四)能够在自身学习、学生社团工作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良成绩,得到学生社团成员的拥护和信任;
二、委员名额及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由19人组成。
第一届委员会的产生,由各代表团在充分考虑多数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由校团委与大会筹备委员会磋商,征求有关意见后,按候选人多于委员的20%,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建议名单23人。预备人选提名须征得所在团委(直属团委)同意,按要求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提名名单在报请学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选举采用差额选举。
三、委员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4:
浙江财经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代表登记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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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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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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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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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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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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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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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团委意见 |
盖 章(签名): 年 月 日 |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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